2023年12月24日,“建设金融强国法治保障学术研讨会暨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23年会”在西安曲江惠宾苑宾馆举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山西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海南大学、郑州大学、深圳大学、河南大学等三十余所省内外高校的学者,金融管理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构、调解机构、行业协会、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交易场所等机构的专家及部分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研讨。我院教师王莹莹、凤建军、刘卫锋、樊新红、贾同乐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
王莹莹在主旨发言环节中针对岳彩申教授、刘少军教授、李爱君教授、徐孟洲教授和强力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最后,王莹莹指出我们应当重视学术研究转型背景下金融法学的发展方向,因为金融法是交叉学科,涉及法学和金融学的交叉以及法学内部的交叉,因此在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上,金融法学可以成为最好的学科融合阵地,需要用创新性思维发展和研究金融法学。
凤建军在第一单元“建设金融强国与金融监管”中进行了主持。针对许多奇教授、谢贵春博士、王德军院长、刘志伟副教授、徐英军教授、薛智胜教授、吕琦律师的主旨发言进行了总结。
刘卫锋在第二单元“建设金融强国与资本市场制度”中发表了题为“防范城投债券及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机制措施研究”的主题发言。他分析了我国城投债发展呈现出市场规模、主体级别、发行期限、资金用途、资金偿还来源等特点,并进一步指出我国城投债存在城投债存在的监管问题、法律法规缺失、城投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监管部门对评级结果的过度使用等风险及问题,在结合我国城投债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完善城投债增信体系、加强对城投债的监管、完善城投债税收制度、加快信用债券市场发展等五大策略和完善建议。
樊新红代其导师朱国华教授汇报了《中国绿色债券市场的法律规制》,聚焦绿色金融市场的“漂绿行为”,指出了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存在四个问题:一是规制体系以“软法”为主、二是法律法规缺乏体系性、三是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缺陷、四是第三方评估认证体系不完善,并根据上述的四个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一是建立“硬法”,完善“软法”的总体思路;二是涉及特殊的责任机制对“漂绿”行为实施制裁;三是优化信息披露;四是完善第三方评估认证体系。
贾同乐在第四单元“建设金融强国与金融法治新问题”中进行了点评,他对张玉滢老师提到了《金融稳定法(草案)》中监管科技问题所提出的观点建议表示认可,并表示监管科技是强化监管还是增加负担、如何建立容错机制值得我们研究;指出张玮老师创新性地用宪法视角分析证券监管行为,引发自己对宪法层面研究证券权责一致问题思考,认为正是因为实践中出现了责任推诿的问题,因此应当合理进行权利配置。
上一篇:已经是第一篇了